甘肃省决定从10月14日至10月24日,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及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新农村建设启动后,甘肃省确定了2个市、12个县区、100个村作为省上重点抓的新农村建设试点,从2006年到2008年开展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此次考核验收根据制定的有关考核验收办法,把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作为考核的着重点,突出各市州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试点县区的建设规划,以及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的情况。并注重考核各地在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新成效,考核各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增收、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等内容;注重考核试点村基础建设的新变化和农民得到的新实惠,重点是各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情况;注重考核村容村貌的新变化和文明乡风的新气象,重点是村庄整治和农宅改新建设的做法、经验和实效。还将考核各地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方面的新成果。
此外,甘肃省为了保证地震重灾区陇南市、甘南州集中精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决定,陇南市、甘南州不参加此次全省统一组织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