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福建省实施了全省环境监测体系一、二期工程,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总值从2000年约0.4亿元增至目前的2.3亿元。目前,全省已经建立了三个水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一是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在主要水系设置134个省控监测断面,在117个主要水源地布设省控监测点,在主要湖库和城市内河分别设置了11个、29个省控监测点(断面)。在重点流域的设区市交界断面、入海断面建设了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连续自动监测。各市、县(区)也分别设置市、县控监测断面分级监测。
二是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在152家省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进行连续在线监控,并将监控信号联网至省环保局。
三是环境应急监测体系。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新配备了近百部环境监察车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市还配备了环境应急监测车;各级环保部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应急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