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止和避免特殊药品滥用、丢失、被盗和流入非法渠道等事件的发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10月至11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药品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及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二是购进渠道、销售流向是否合法,是否对供销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实。
三是储存、运输管理是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四是对票据、专用账册记录内容与特药实际流向进行核实。
五是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六是定期检查无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是否有擅自经营特殊药品的行为。
七是对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原料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