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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确保贫困农民增收致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改革开放三十年、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贫困农村基础薄弱、贫困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没有改变。到2007年,全市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736元,仅为全市城镇居民的19.9%,是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8%、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6.1%。而2007年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北京的36.7%,上海的34.3%,天津的40.1%,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在22位。目前,全市年人均纯收入在738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还有50万,年人均纯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还有110万。而这部分人群中,有132万集中在三峡库区、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全市还有近13万户、47万人生活在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高寒偏远山区和深山陡坡峡谷地带,需要易地搬迁。因此,重庆市推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任务更加艰巨。采取五条措施,确保贫困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推进贫困农村结构调整,壮大扶贫产业促增收。贫困农村要可持续发展,贫困农民能有稳定收入,必须从“输血式”扶贫开发向“造血式”扶贫开发转变,壮大扶贫产业。一是立足现有扶贫产业进行调整。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整合各方资源,重点对现有的柑橘、中药材、生猪、草食牲畜、笋竹、林木和无公害蔬菜等传统特色产业进行改造升级,确保现有扶贫产业做大做强。从2009年起财政扶贫资金的50%投入扶贫产业发展,并与其他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围绕农村扶贫骨干产业,推进贫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二是要结合片区开发、扶贫搬迁进行调整。要结合在三峡库区、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的片区气候、生态和资源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武隆、云阳、巫溪等9个片区的开发实际,利用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搬迁不易人居环境生活人口的资源,充分打好三峡库区这张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调整区域产业,发展壮大旅游农业、生态农业、森林农业、都市农业等区域优势产业。三是要适应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导向,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禽蛋奶鱼、花卉苗木等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产业,并抓好深加工、包装等附加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贫困农村农副产品对市场的占有率。

    二是加大实施“雨露计划”,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促增收。“雨露计划”是国家针对贫困人口实施的劳动力培训转移计划。该市近年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93.56万多人次,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86万多人。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全免培训费、全过程服务、全员就业、补助生活费的“三全一补”培训就业扶贫机制,较好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健康发展。贫困农民增收致富,更要在“雨露计划”上下真功夫、硬功夫。一是加大“雨露计划”的实施力度。每年,至少完成中职2.5万人、半年期1万人、适用技术2.5万人的培训任务,实现有组织输出贫困地区劳动力8万人,组织5万贫困农民务短工。消除贫困村“零转移”家庭,45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实现能转尽转。二是结合农村经资源织创业培训。鼓励支持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把“打工潮”引向“创业潮”。每年开办2—3期创业免费培训班,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农民开展培训,并对18个重点贫困区县的回乡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免费为其培训需要的技术工种和管理人才。三是广泛开展海外劳务经济。提高补助标准,改进培训方式,与职业院校、海外劳务企业全面协作,提升海外培训质量和海外劳务输出效果,每年向海外输出一定数量的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用3至5年时间,在国内外打响“重庆雨露技工”品牌。

    三是鼓励支持城市资源下乡,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促增收。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灵活多样用好扶贫政策和扶贫资源,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对贫困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积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推广“龙头企业加农户”以及“龙头企业加科研院所加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等模式,鼓励贫困农户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入股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和管理。把农业和工业结合在一起,建好产业基地,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贫困农民增收。二是建立完善村级互助资金组织。全市目前有30个村级互助资金组织,每个村从国家财政扶贫资金中无偿给予15万元起动资金。金融缺位是目前制约该市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瓶颈之一。适度增加市财政投入,确保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覆盖全市2000个贫困村,规模也由现在的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着力解决群众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鼓励富裕农民返乡创业。从财税政策、信贷措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鼓励富裕农民工返乡创业,使贫困农村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建立贫困农村创业基金,鼓励城市有志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到贫困农村创业。四是积极引导城市资本下乡。采取非常措施,引导外资企业、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和该市城市资本、民营资本到贫困地区发展,从事以农产品储藏、保鲜和精深加工以及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采摘、农家乐等为重点的二三产业发展。

    四是加强农村基础建设,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增收。实践证明,实施片区开发、扶贫搬迁,是解决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的较好途径和有效形式。要以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和移民搬迁为抓手,加快贫困农村水、电、路、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医疗、通讯和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发展,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易地扶贫投入。探索以土地流转为主的多种移民安置模式,鼓励贫困村农民自主移民。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力争到2012年,完成13万户、47.4万不易人居环境人口的移民搬迁脱贫任务,在西部率先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二是鼓励支持农民工在城里定居,提高贫困农民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加快户籍改革步伐,对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学、进城购房、看病就医等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使其享受更大程度上的优惠待遇。三是充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贫困农村投入。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整合力量促进扶贫开发的意见》[渝府办发(2008)217号],较好地整合了交通、林业、水利等13个部门资源,支援贫困农村、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森林工程”等都要对具备条件的贫困农村优先安排和扶持。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产业开发,带动农民增收。

    五是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确保贫困农村农民持续增收。提高扶贫标准、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是党十七大以来对贫困农村制定的一系列扶贫帮困政策措施之一。要确保贫困农民持续增收、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目的,必须从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创新这个根本问题上解决。一是创新扶贫标准模式。建立按一定比例确定贫困人口的相对贫困标准,实现工作方向从解决生存问题向解决发展问题转变,工作目标从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向增加贫困农民收入转变,让更多的低收入农民享受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建立扶贫投入增长机制。该市现行的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的是按中央专项资金的25%配套安排的机制。这一机制的弊端是,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贫困群体不能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这样的投入水平也与 “四件大事”任务极不相称。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级财政扶贫投入机制,争取市能将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扶贫专用资金。三是推进扶贫法制建设。扶贫开发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才能从本质上确保扶贫事业健康发展。市人大已将扶贫工作列入立法规划,相关职能部门也正在抓紧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同时,建立贫困影响评价制度和补偿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因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建设导致的贫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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