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大了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大力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2007年,在仅有的282亿财政收入中,青海省拿出200亿元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2007年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8件事情全部兑现,包括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牧区和城镇低保户子女义务教育实施了两免一补;建立流动卫生室1610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统计数据,在西部12个省份中,青海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排在倒数第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则排在倒数第一。但是,青海的多项社会保障实现了“全国率先”: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城市低保全覆盖,比全国提前5年;2003年率先将全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比全国提前4年;2005年率先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比全国提前3年;今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比全国提前3年,“小财政”办出了大民生。
与此同时,青海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扶贫开发道路。按照2000年的贫困标准,全省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97.6万减少到2007年底的86.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