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粮油肉菜生产,保证市场供给与稳定,按照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重庆市通过资金整合,积极落实财政补贴政策。2008年财政将安排资金27.3亿元,比上年13.7亿元增加13.6亿元,增长99%,用于粮油、生猪、蔬菜等方面对农户补贴、规模养殖补助和生产基地建设,努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从“菜篮子”到“现代农业”的转变。
(一)粮油方面安排22.8亿元,重点用于种粮农民农资综合与水稻良种直补、农机具直补、产粮(油)大县奖励和企业储备粮油、化肥等利息费用补贴。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下拨区县。此外,财政还安排约1.97亿元,对粮油、化肥等储备给予利息和费用补贴;对尿素生产企业增值税减收给予专项转移支付,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农资价格。
(二)生猪(猪肉)方面安排3.56亿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猪补贴、生猪保险、规模化养殖补助、疫病防控、良繁体系建设、放心肉及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建设等。此外,财政还安排860万元用于放心肉及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免息流动资金2000万元,用于华牧集团和今普食品市外调入猪肉供应重庆市场。
(三)蔬菜方面安排92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县建设规模化与标准化蔬菜基地,同时对放心菜服务体系、蔬菜调运给予补助。目前通过整合中央救灾资金、小农水资金已下拨蔬菜建设资金6000万。此外,财政安排1000万用于江北观音桥农贸市场、九龙坡区详和发展公司等4户企业从广西、四川等省区调入蔬菜3.14万吨给予运输费用和合理损耗补贴。
为了防止“雁过拔毛”的现象,目前,市财政局已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了项目内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给予农民。尤其是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和考核机制,健全资金管理、财务公开、内容公示等规章制度,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