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福建省霞浦县一在建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日前,福建省建设厅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制度,旨在通过全省拉网式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危旧房拆除工程,尤其是私人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重点包括:施工升降机、塔吊、井架等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和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和监理等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拉网式全面检查,福建省建设厅分阶段组织督查的形式。各地各企业的自查自纠从1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福建省建设厅要求:此次自查必须覆盖到每一个工地,力求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尤其是挂牌督办的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坚决予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决不姑息迁就;对检查中发现有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