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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因震受损房屋建筑修复加固设计收费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7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11月6日,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四川省地震灾区受损房屋建筑修复、加固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布了因震受损房屋建筑修复及加固设计收费标准。四川受损房屋建筑修复和加固设计收费基价为每平方米3元,该收费标准从即日起执行试行三年。

    四川因震受损房屋建筑修复、加固设计收费计算公式为:修复、加固设计收费=〔收费基价×(1+工程复杂程度调增系数+设计类别调增系数+设防变化调增系数)+原始资料费〕×建筑面积。收费基价为每平方米3元。在修复或加固的房屋建筑时,能提供原始资料的不得收费;无原始资料的按1.0元/㎡的标准收费;部分提供原始资料的,则由双方在本收费标准的幅度内协商议定。若当按本收费标准计算设计收费不足5000元/项时,以5000元/项为基准计费。

    在房屋修复、加固设计前需要同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仍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6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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