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青海省新政:2010年前高耗落后产能将全部被淘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0日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针对近年来青海省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不断加速增长、产业布局分散、能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近日,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要求,2010年以前,青海省高耗能行业不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将全部淘汰完毕。

    根据《政策措施》,青海省将停止对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备案,今后这些项目必须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对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行业、标准和时间,对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淘汰。《政策措施》同时鼓励高耗能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装备水平,开展余热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配套建立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补偿机制,以及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电价、限制土地供应,加强环保等各部门统筹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等。

 
 
 相关链接
· 山东省枣庄市推出多项优惠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青海省出台加快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
· 陕西省"关""建"并举 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474万吨
· 四川公布落后产能淘汰清单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
·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40亿奖励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