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改造1000间民政特困对象危房的年度工作任务,海南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针对危房改造工作涉及范围广、改造任务重的实际,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海南省民政厅成立了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厅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救灾救济处、低保处、优抚处等处室主要领导担任,并在厅救灾救济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保证了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实行厅领导包市县、民政局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改造工作期间,民政厅组织监督检查组赴各市县定期或不定期对改造情况进行督查,市县民政局领导多次深入乡村农户督促指导,市县、乡镇领导狠抓具体工作落实。全省上下形成了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科学制定改造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海南省民政厅多次组织调研组深入市县实地调研,并在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及时间要求、工作要求与措施、资金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及组织验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各市县也相应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准确界定改造房对象。为了切实掌握危房改造对象情况,各市县民政部门对全省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摸底,严格按照“三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并建立了危房改造对象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四、多方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各市县在筹措资金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五个一点”,即省财政拨一点、市县财政配套一点、民政部门筹措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受灾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筹措危房改造资金。
五、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新建房规划选址关。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防震避灾、方便群众、适度集中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等资源,科学选址建房。二是严把建房质量关。各市县对具体负责承担改造任务的责任人都严格要求,严把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三是严把验收关。11月,省民政厅组织了验收检查组赴各市县对所改造的住房进行了验收检查。各市县民政部门也组织了力量深入各改造户家中,检查危房改造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住房,不予兑现补助资金,并要求限期整改。四是严把资金兑付关。省民政厅明确要求各市县、各乡镇要根据各住户危房改造建设的进度,按进度给予款物补助,对不按规划设计开展改造重建的,暂缓补助款物的发放。同时各市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也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确保各项重建款物使用管理手续规范完善,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的产生。(作者 黎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