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通告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4日   来源:湖北日报

    昨悉,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加急电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通知指出,征收水资源费,是落实《水法》确立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的重要调控手段,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水资源费更是当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的重要资金支撑,是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水资源费按政策规定计入供水、发电企业成本。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取水许可工作,强化取水监督执法,认真、客观、准确做好水资源费征收费额的核定工作。地税部门要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征”的原则,将水资源费与税同征同考核,及时足额代征入库,做到“应收尽收”。要严格征收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加大执法力度,对无理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甘勇)

 
 
 相关链接
· 湖北省水利厅等要求: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