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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保障部门实施五项措施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为应对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企业裁员问题,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12月14日,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5项措施做好天津市失业保险工作。

    5项措施具体为:1.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2.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合理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3.加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工作程序,为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4.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重点行业、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与企业、工会协商沟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5.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参保及享受待遇等各项政策,知晓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同时,要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防范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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