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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出台六项措施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青海日报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西宁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调整完善政策,加大资金争取投入力度,稳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出台六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西宁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时间,完善补助办法,政策扶持对象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停产、半停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待岗和失业人员;开展重点工程就业计划,对四个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企业给予积极的就业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和困难企业给予重点帮扶,及时摸清用工需求,帮助开展岗前和提高技能培训,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有效对接;做好职业技能特别培训工作。增强对农村学生、失地农民和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和特别培训支持,积极为他们寻求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指导。对困难企业待岗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和中长期定向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支持、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同时,在工商管理、税费减免、经营场地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帮助和政策支持;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程。 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给予创业补助并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和大学生见习岗位,适应城市发展需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稳定就业局势。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劳动关系。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苏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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