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了辽宁省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
会议分析了非法集资产生的原因,强调指出了非法集资的严重社会危害。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未经国家法定部门批准,采取欺骗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其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集资不仅给集资群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而且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提示。要宣传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特点,要使广大群众都了解到非法集资危害极大,“责任自负,损失自担,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进而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增强投资理性,规范投资行为,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推进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和市场秩序,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等省领导和各市分管领导同志,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孙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