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海省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争取将全省列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全国试点范围,争取年内出台失地农民社保政策。
2009年,全省还将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同时,把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在失业保险方面,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依法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确保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在全省启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全省将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各项社保覆盖范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万人,医保参保人数达到7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