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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下发通知调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3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民政局近日一项走访调研结果显示,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去年实行以来,还有部分“三类企业”下岗职工对现行的低保政策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

    “三类企业”指列入国家计划的政策性破产企业,经天津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认定依据法律法规破产的企业,以及按照《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退出市场的困难企业。其中已退出市场的“三类企业”进入托管中心的,以及计划退出市场的“三类企业”中的4050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工伤人员,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待遇,可先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咨询相关政策,并按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填写收入状况证明,经托管中心或原单位盖章后,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者可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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