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国家民政部将在5年内投资35.95亿元支持新疆民政事业发展。
去年12月11日,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新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将在新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救灾减灾、社会福利、拥军优抚安置、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资金和人才的大力支持。
国家民政部目前已经落实了3大类29个项目。这些项目分别是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12个地州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1个地州建设儿童福利院,重点支持库尔勒、阿克苏、伊宁等六个城市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
随着项目的全面落实,2012年新疆农村五保机构供养率将达到50%,孤儿机构供养率将达到60%,老年社会福利将实现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减灾、救灾、防灾能力将大大提高,全区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众的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