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公安部党委出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7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确保《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明确要求: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 公安部在线访谈 与网友共话公安交警系统大走访
·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公安部追授张建勇“舍己为民消防英雄”荣誉称号
· 工商总局、公安部11日联合发布打击传销警示
· 公安部督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