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合作协议》在广州签订。而以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屋为对象的“三旧”改造,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佛山、东莞两市被确定为“三旧”改造试点,佛山的改造工作更是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对于各地反映在推进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笔者3月25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省政府有意出台“三旧”改造的指导性意见,推动“三旧”改造全面铺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介绍,在“三旧”改造试点中,各市均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去年共完成改造面积约5000亩。尽管效果明显,但我省各地在改造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具有一定共性和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当部分的旧厂房、旧商铺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如果按照现行法律完善用地手续,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时需要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并举行听证。但时过境迁,落实社保等都存在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此外,“三旧”改造是成本、风险和潜在收益都很高的一项工作,需要建立起合理的土地利益共享机制,才能调动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农村集体、社会有意参与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但目前不少地方在补办土地征收手续时支付给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有关费用不足以支付农转用和土地征收中的相关税费,因而农民的积极性不高。
据了解,“三旧”改造已明确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通过此项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广东省开始推进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第一批31个挂钩试点项目区,涉及拆旧、建新面积2万余亩,复垦农用地1万亩。
对于各地反映在推进“三旧”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招玉芳表示,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用活用好用足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政策,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省政府即将出台“三旧”改造的指导性意见,相关的政策文件正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这将对“三旧”改造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链接
佛山“三旧”改造主要模式
□引进房地产企业开发,解决建设资金
□村集体经济投入,改造后产生利益归村集体
□以地引资、以租抵建
□以项目带动开发,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数字
□未来15年我省每年约需40万亩建设用地,而国家下达给广东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平均每年仅有29万亩,每年缺口约11万亩。
□广东省人均耕地只有0.45亩,远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耕地保护任务和耕地占补平衡极为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