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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发通知 中介不得代收代管二手房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3月25日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广东省将全面开展银行托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有关工作。

    近日,广东省建设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正式下发通知,鼓励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委托银行管理二手房交易资金交付业务。银行须按约定严格监管托管交易资金,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针对房地产中介,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二手房买卖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经纪人员在与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必须主动向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明示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此外,不管是银行开展业务还是中介协助办理手续,都不得向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收取费用。

    广东省建设厅新闻发言人吕洪清表示,此次省建设厅虽然没有强制二手房交易资金必须进行银行托管,仍是以鼓励为主,但对中介代收代管行为是明确禁止的,这可以防止地产中介卷款逃逸、关门破产等影响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安全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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