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山南雅砻河谷基本农田现状。记者 崔成多吉 摄
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雪域高原上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从此土崩瓦解,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废除。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挺直腰杆成为自己和国家的主人。
50年来,西藏在祖国大家庭温暖的怀抱里,在全国各族人民无私的援助下,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与此同时,西藏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拥有自主经营的土地
民主改革前,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耕地面积约为330万亩,其中官家占有128.37万亩,贵族占有79万亩,寺庙占有121.44万亩,他们分别占有耕地总数38.9%、24%、36.8%,共99.7%;边远地区自耕农,约占0.35%耕地。
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更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和广大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彻底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1960年底,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发了第一批20多万张土地所有证,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昔日的农奴和奴隶从此成为土地的主人,激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截至2008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80334.83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16432.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4.56%。农用地中耕地541.78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47%;园地3.24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027%;林地19024.31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6.34%;草地96687.44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83.04%;其他农用地175.66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15%。已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54000余本,发证覆盖率达90%以上。西藏自治区和全国同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试点工作,第一批集体土地使用证颁发到百姓手中。
逐步建立耕地保护制度,高原特色优势农牧业得到发展
西藏民主改革前,耕地数量少,质量差,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而今全区耕地面积达541万亩,并确定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998年开始,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西藏实际,及时对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进行了调整。经2004年检查验收,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0.03万亩,保护率为86.45%。乃东县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通过努力,目前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为全区基本农田保护起到典型和示范作用。
为确保西藏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1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465万亩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根据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确定了2008年度全区耕地保有面积为541.67万亩,并与各地(市)行署(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地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守住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而努力。为保证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利用耕地开垦费和争取国家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积极进行耕地补充,每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对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从而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前,国家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4个,总投资3831万元,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87万亩,有效保障了西藏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提高了耕地质量,农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18.29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95万吨,粮食平均亩产由1959年的91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近370公斤,确保了特色优势农业的稳步发展,有效促进了青稞为主特色优势农牧业的开发利用,使2008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
土地合理使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行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行土地改革,并不断建立了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如今,西藏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节约集约用地,认真审查报批各类建设用地,尤其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积极为用地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保证了各类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青藏铁路、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芝机场、直孔电站、狮泉河水电站、那曲物流中心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国务院批准并顺利实施,大部分已完工。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步伐加快。旧西藏没有一条公路,如今以公路建设为重点,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协调发展,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点多面广的能源体系逐步建成。
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农牧民居住条件极差,城镇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民主改革以后,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特别“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安排27.26亿元,完成近22万农牧民住房改造,使全区80%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房。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土资源系统以认真的态度,热情的服务,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中。认真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用地报批工作,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通过努力,各地农牧民安居工程用地都得到了及时的供应,已有20万户、百万农牧民住进了安全适用的新房,农牧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雪域敲响土地拍卖的第一槌,土地交易无偿到有偿流转,促进地方经济增收
土地交易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向有偿有限期有流动方向转变,土地市场日渐规范,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02年在那曲地区敲响了西藏历史上土地拍卖的第一槌,随后,拉萨市、日喀则、山南、林芝和昌都地区也纷纷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目前,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2002至2008年,全区土地出让金总额达25.3亿多元。通过土地市场的合理流转,不断促进城镇发展,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特别西藏首府城市拉萨,已发展成为了雪域高原上的璀璨明珠。同时,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有效地防止了腐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了大量的资金,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形成土地监管机制,农牧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2003年,根据国务院安排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根据西藏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解决拖欠农民土地补偿费为重点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通过治理整顿,使历年来拖欠的农民土地补偿费共4877.42万元得到了全部兑现。共追缴土地出让金1328万元,共拆除土地违法建筑105宗,收回闲置土地153亩。2007年,在全区开展了以查处“未批先用”和“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查处未批先用违规用地49件,面积8884.69亩。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征收农民耕地的同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任何建设项目占用农民耕地的,必须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征地费,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有效保障农牧民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