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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要求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31日   来源:气象局网站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31日,中国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去年11月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的秋冬连旱,森林草原可燃物大幅增加;进入春季,西南、华北、江南、华南等地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火点较常年同期偏多。3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方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火灾呈多发态势,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根据预测,4至5月期间,西南、东北、华北东部、西北、黄淮、江南、华南等地火险等级将偏高,加之清明节即将到来,我国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空前严峻。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春季我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戒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气象服务万无一失。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与服务工作。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农忙季节,野外农事用火多,同时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祖用火可能增多,加上天气回暖,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卫星遥感优势,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情的实时监测和上报工作。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要做好对天气气候、干旱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未来天气气候趋势预报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各级气象台站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和扑火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向高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区域内的相关责任人发送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报预警短信,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的水平和效益。

    通知要求加强部门联动,为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服务材料。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森林(草原)防火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了解相关需求,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气象服务工作。当监测到火情时,除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汇报外,还应及时与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气象服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前期干旱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影响进行评估,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指出,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科普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资源优势,组织制作与森林草原防火有关的宣传片、宣传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电话、手机小区广播、电子显示屏、专用调频接收机、有线广播前端接收机在内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警信息,指导公众科学用火、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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