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立法工作座谈会16日在南京举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朱龙生说,要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作为加强立法工作的核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在立法选项上要服从大局,突出重点,服务科学发展,特别是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体现公平正义。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正确处理法规中的权利与权力、“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正确处理法规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前瞻性与阶段性的关系。必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坚持民主立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在各个环节上要各司其职,扎实工作,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从江苏立法工作实际出发,抓紧制定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些先行性法规,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解决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