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从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天津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5个方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这5个方面安全专项整治包括:一是开展交通运输和港口安全和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牵头,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开展查隐患、抓整治、防事故的安全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海港、空港、铁路、道路、公交、出租、地铁、长途客运和水上运输的安全运行;二是强化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治理。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客运交通检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推动区县交通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安全检查。由市建交委等牵头,对全市所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地和海河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完善临边、洞口、脚手架设置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坚决做到监管零距离、安全零事故;四是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由市建交委牵头,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和旁站监理制度,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和重大险情报告制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坚决责令停工。加强对特殊结构和超高超深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地下结构工程的市场准入。特殊结构、深基坑和超百米高层施工方案实行方案报审制度;五是开展全市工商企业安全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开展为期45天的全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查基础、查设备、查隐患、查整改的“四查”活动。成立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分4个时段开展检查。(记者 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