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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办贯彻邮政法暨落实"山东会议"精神研修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8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6月6日至7日,国家邮政局举办全系统宣传贯彻邮政法暨落实“山东会议”精神研修班。马军胜局长在重点发言中强调,全面修订后的《邮政法》是指导新时期邮政工作的总规范,是推进邮政业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邮政法规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管体系的根本保证,顺应了世界邮政领域的发展潮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推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和历史深远的意义。

    马军胜局长指出,做好《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关键在于深化对立法宗旨、立法基础、修订内容和政府监管的认识。突出要做好各省(区、市)宣贯骨干培养、行业培训和面向社会的宣传工作,做好以《邮政专营条例》、《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重点的配套规章标准制定工作,做好与部门政策、地方规章的衔接工作,做好实施新《邮政法》的筹备方案。他要求各省局要抓住机遇,认真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制定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支持邮政发展农村物流,推动邮政速递物流改革,支持邮政企业做大做强。

    研修班是在邮政业发展改革的重要时期、《邮政法》宣传贯彻的关键时刻举行的。研修班紧紧围绕《邮政法》主要内容,设“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邮政法的制度创新”、“信件及信件寄递业务的法律规定”、“ 依法实施快递业务的经营许可”、“邮政法贯彻实施中要把握的主要问题”等六个专题,采取专家主讲和学员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山东、湖北、云南、内蒙古四省(区)就落实“山东会议”精神交流了情况。通过研修,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徐建洲、苏和,纪检组组长张绳华以及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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