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
人口厅函〔2009〕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09年7月11日是第20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确定为“应对经济危机:投资于妇女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人口日的主题,为了引导全社会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帮助妇女创业,促进妇女发展,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届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举行"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纪念世界人口日20周年宣传活动。
二、各地人口计生委要围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形式可参照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09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
三、各地要以世界人口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发展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形成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成绩,树立我国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09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将公布在人口计生系统资源专网上。
为节约资源,今年有关世界人口日主题的海报仍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公布在中国人口网上,各地可以下载和使用,国家人口计生委不再寄出纸质海报。
五、请各地及时将"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
联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杨志媛 石雅茗
电 话:(010)62030597,62030598
传 真:(010)62030822
电子邮箱:yzy82504740@sina.com,shiyaming@gmail.com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 ○ ○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