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近日在甘肃省调研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6月17日至18日,曹建明先后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和定西市安定区青岚乡大坪村进行了考察调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陪同调研。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甘肃省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检察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工夫、见成效。要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突出抓好当前重点工作。通过抓好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有效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依法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曹建明要求,检察机关要在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上下工夫、见成效。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必须真正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并真正把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上下工夫、见成效。要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在执法观念、体制机制、执法作风、法律监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廉洁从检,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检委会建设,高度重视并善于发挥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要抓好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培训,加大对西部和基层检察院的扶持支援力度,全面提高队伍法律监督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李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