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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我国已批准成立4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4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中国政府已经批准成立了音乐、音像、文字、摄影4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电影领域的集体管理组织正在筹建当中。”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召开的“中欧网络版权保护研讨会”上做上述表示。

    阎晓宏说,进入21世纪以来,以信息化、网络化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截至2008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已达2.98亿,网站数达到287.8万个,文字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和其他智力成果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

    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所具有的信息海量、传输迅速、复制容易、隐蔽性强等特点,使人们快捷方便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对传统的版权保护构成挑战。

    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中国政府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同时,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力度打击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活动。自2005年以来,中国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部连续四年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609件,关闭非法网站618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5起。(艾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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