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直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再次减轻。从8月1日起,河南省对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上调,调整的具体标准是: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每人最高支付限额由4.2万元调整至6万元。
这次调整是河南省今年第二次调整省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在今年1月1日,河南省曾将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6万元上调至4.2万元。
另悉,为逐步消除参保人员跨地区就医障碍,河南省确定从8月1日起,外地就医个人负担比例不再提高,调整后省外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下调为15%和10%。(记者杨凌 实习生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