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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要求做到“六个必须”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3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重庆市教委分别召开直属中小学和主城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监管、严格督查,切实做到“六个必须”,认真解决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教育良好形象的难点问题,尽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教育规律必须尊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理性教育观,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克服急功近利的倾向,重视可持续发展;克服过快扩大办学规模的作法,重视内涵发展;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行为,重视学生全面发展。要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规律,将尊重规律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等各个环节,落实到办教育、管教育、评教育的各项工作之中,让教育回归到本质上来。

    二是教育属性必须重视。教育是为经济、社会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决定了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必须保证公益性和服务性。不能把学校当成企业经营,也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改变教育为民服务的宗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坚守教育的理想,坚守教育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正确认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服务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家长,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是教育公平必须正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教育良性竞争的环境、学生公平教育的权利,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委直属中小学和主城区教育系统更应该身先士卒、做出表率。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真诚倾听群众的教育呼声,真心回应群众的教育诉求,规范好招生考试、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新闻宣传等问题,治理好教育乱收费问题,解决好教师从教行为不规范问题,保证每一个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是教育行为必须规范。规范办学行为是教育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坚强的决心、刚性的规定、强硬的手段,认真排查并着力解决区域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市教委将对区县、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开展随机抽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

    五是素质教育必须推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科学安排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和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保证学生的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把健康和快乐还给学生,把兴趣和爱好还给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和谐发展、终身幸福奠定基础。

    六是教育形象必须提升。市教委直属中小学和主城区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富集区”,学生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抓教育发展,必须一手抓教育环境,一手抓教育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出重拳、下猛药,刮骨疗伤、强力整治,从严治教、从严治校,树立和维护好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相关链接
· 山东发布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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