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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 提供政策和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7日   来源:江西日报

    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近日,江西省政府印发出台了《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这是江西省第一部统筹指导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措施,对不断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江西省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一般年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为80亿至120亿元左右,占全省GDP的5%至8%,自然灾害已成为制约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预案》包括预案启动条件、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10部分内容。明确了省减灾委员会为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情时,成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预案》对启动条件划分为可量化的“刚性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非刚性指标”,保证了预案的可操作性。《预案》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了4个应急响应等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每一个响应等级均明确了具体的救灾措施。

    据悉,江西省各地正积极编制当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将在近期全面完成。(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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