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科学技术部副部长曹健林、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出席会议并致辞。两地科技合作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流司、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等相关机构的代表近50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两地科技合作与交流发展状况,对今后两地科技合作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委员们认为:两年来,两地科技合作与交流取得了较大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节能环保、纳米技术等科技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在香港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的工作逐步推进,并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对香港科研人员参与“863”、“973”等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在两地科技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粤港、深港等区域创新合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委员们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新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内地与香港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未来一年将继续推动在香港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的工作;补充完善管理办法,继续大力支持香港科研人员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计划,加强粤港、深港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在节能环保、纳米技术等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同时,两地政府将继续支持内地与香港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科学技术部曹健林副部长在会议中指出,香港科技发展是国家科技总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地的科技合作对于繁荣两地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两地科技界只有通过加强科技合作,共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在促进产业升级,抵御国际经济风险方面有所作为。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在会议中表示,希望内地与香港在现有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和交流,促进两地科技及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希望香港的大学和科技机构在推动两地的科技合作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内地与香港科技委员会是根据2004年5月17日科学技术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原工商及科技局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成立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由内地和香港共同成立的。该委员会成立后,负责统筹和协调内地与香港的科技合作。委员会成员由科学技术部、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广东省、深圳市等单位,以及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新科技署和相关科技机构组成。委员会主席分别由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和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