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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农保试点工作会召开 11县市区先行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9日   来源:贵州日报

    “年满60岁的农村居民,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基本养老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该参保。”这是来自贵州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现场会议的信息。

    12月7日到8日,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贵阳举行。会议传达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贵州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副省长孙国强出席。

    全省11个新农保全国试点县(市、区)分别是: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遵义市遵义县、安顺市平坝县、六盘水市钟山区、铜仁地区铜仁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兴仁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毕节地区金沙县。

    据了解,这些试点县(市、区)有60岁以上农民近44万人,如果将这一部分人口全部纳入新农保,中央财政每年将为此支付2.9亿元。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16—60岁人员265万人。

    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分别考察了乌当区、开阳县和修文县的6个乡镇,听取了这些乡镇及3个县(区)的情况介绍。

    会议指出,根据贵州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试点县(市、区)农民的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贵州省作为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地方财政对缴费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其中,省、市(州、地)和县级财政各负担10元。

    会议要求人社部门做好具体经办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农信社做好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各地抓紧制订实施办法,认真核查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数,特别是60岁以上农民的真实数据,在2010年2月14日前,实现养老金部分发放。(罗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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