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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出席文著协与人教社稿酬收转协议签订仪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5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12月11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京签署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根据协议,文著协将按人教社提供的作品清单联系作者并进行大规模稿酬分配。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建功出席签字仪式。

    中国文著协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承担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的法定职能,国家版权局曾于今年8月专门发文明确文著协的此项职能。据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李志军介绍,该社长期以来在国家没有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标准的情况下,一直按照100元/千字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阎晓宏和陈建功在发言中对人教社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认为人教社的做法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作出了积极贡献,给全国教科书出版单位作出了表率。阎晓宏表示,出版单位及时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不仅是对我国《著作权法》的积极贯彻,而且有利于树立出版社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建立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签约之后,文著协将按照人教社提供的使用作品清单核对整理,近期在文著协官方网站公布作品清单,同时主动联系作者,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进行大规模稿酬分配工作。他同时呼吁广大作者主动与协会联系,将个人信息在协会备案,以便分配稿酬。

    据悉,国家版权局正在积极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预计于明年年初出台。《办法》出台后,各教科书出版单位将按照此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作品稿酬。(记者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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