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等四项养老保险地方标准。这是陕西省为规范养老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发布的首批省级地方标准,也是全国养老保险标准化领域的首创。
2006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率先在全国社保系统开展了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历时3年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使各个管理环节形成了“依标准管理、按规矩办事”的有效管理模式。
这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争议受理》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该系列标准的实施,一是首次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将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为陕西省地方标准;二是杜绝了养老保险经办环节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三是实现了“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统筹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的“六统一”,确保了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参保职工手中;四是首次在省、市、县(区)三级统一了经办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现了陕西省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
陕西省养老保险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