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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署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2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视频工作会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全系统的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会议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出席并讲话。会议在各省(区、市)、各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和所有具备视频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分会场。

    贠小苏副部长在讲话中要求,国土系统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从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把握时序做好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全力推进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试点、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等六个方面,切实抓好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

    贠小苏副部长指出,从今年1、2月份市场运行情况看,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措施正逐步取得积极效果。全国国土资源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要求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房地产土地供应管理和监管,为抑制房价、地价上涨,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促进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贠小苏副部长明确要求,各地要站在保民生的全局高度,切实做好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要明确并适当增加总量,各地要按照制定的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或提供的城市居民住房调查统计情况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年度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总量。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后,统筹新增和存量,以前五年平均年均供地量并适当增加。要有侧重地优化调整结构,把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今年300万套保障性住房、28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有关部门分解数量在各地供地计划中落实。房价上涨过快、过高和商品住房空置率高的城市,要严格控制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在按计划研究拟供地块中,各地务必把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供地要求,分解落实到拟供宗地。要重视计划实施,一方面及时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的地块,另一方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细化落实土地开发建设所需的各项前提条件,使已确定的地块能够按计划上市供应。要公开计划,稳定预期,切实发挥供地计划对预期的稳定作用。住房供地计划和供地时序要通过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及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主要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社会各界形成稳定预期,促进理性消费和决策。省级国土部门要加强指导,按时汇总上报。各地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国土资源部将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加大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管力度。

    贠小苏副部长要求,各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必须做到"应保尽保",这是全系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国土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重大战略决策,将这项工作列为首要任务,由各省级国土厅局一把手负总责,坚决抓好落实。一是要将300万套保障性住房确保纳入今年供地计划,并从有利于群众生活工作角度,优先选择落实到具体地块。二是要主动联系协调,根据建设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明确供地时间和政策。三是要在划拨决定书中严格限定保障房套数和套型面积,严格规定开竣工时间和违约处罚条款,确保按时交房。四是要在土地供应环节进一步加强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要确保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被挪用走偏。今年,各地要对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责任,坚决查处到位。

    会上贠小苏副部长就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从今年3月开始到7月底,用5个月时间,全面开展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出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及抑制地价上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迅速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和压力,坚决查处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的违法法规行为,坚决查处纠正闲置土地处置不落实问题,切实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协调下,严格落实共同责任,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要摸清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围绕整治内容,抓紧开展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专项清理,全面掌握本地房地产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加快信息进网上传。专项清理数据出来以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部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双保"并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加强督察。要坚决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各市县要将违反法律法规用地的宗地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逐项核查,依法依规认真处理。要规范管理,坚决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在7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整治和处理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违法违规宗地查处情况和出让合同清理报告于7月底前一并报部。为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工作进展,从4月份开始,分批对全国部分省(区、市)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工作不彻底、整改查处纠正不到位的地方,要实施重点检查,跟踪督促落实。

    贠小苏副部长还对坚持和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厅(局),要认真研究,在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选择以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地块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有效控制房价地价的政策和措施。在试点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和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建设要求稳步推进,确保结果可控,要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建设条件和政府调控的目标引入多因素评判,探索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具体政策。在研究试行政策措施中,各地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正确处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强化政府调控作用的关系,防止单纯以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二是注意统筹协调,采取多因素综合性政策措施解决问题,防止片面只控地价,忽视房价对地价的拉动作用。三是既要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并积极稳妥推广,如综合评标和限房价竞地价、竞保障房公租房比例的"一限双竞"办法等。同时,也应研究新的政策措施,认真试验探索。四是试点办法应向社会公开说明,既欢迎大家监督,又有利于社会理解和共同探讨。各地试点中,要注意防止出现新的高价地,防止地价波动向二、三线城市扩展。试点城市和内容确定后,要及时报部备案。

    贠小苏副部长强调,中央和部文件对今年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各级国土部门要从规划计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权属管理、开发利用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查处、对各级政府的督察督导等各环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发挥合力。要求各地要增强各项政策的执行力,抓紧清理与中央和部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政策。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和调控的基础,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切实加强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政策储备,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行政策细化和创新,不断提高土地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从土地供应计划到竣工验收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信息的全程公开,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引导不力等问题,为社会舆论监督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和地方国土部门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提供渠道,打造平台,推进阳光行政。各地要根据市场发展态势,针对当地土地市场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主动回应社会,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从今年起,部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按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时间开竣工的宗地信息,对信息上线和实地核查不落实的,将通报挂牌,督促整改查处。要加强与工商、税务、证监会等部门有关部门协调,抓紧研究解决变相炒地和上市房地产公司土地监管问题,主动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政策与住房销售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的衔接配套,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遏制投资投机行为和抑制房价、地价的过快上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

    (一)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市、县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作出预安排,并于3月底前,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详细阅读

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强对105个大中城市地价监测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确保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在2010年顺利启动运行,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在线上报培训及技术研讨会1月19日至21日在京召开。会上对105个大中城市以往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与思路,并对2008年工作综合评比前十五名城市的技术承担单位颁发了证书。培训研讨会由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主办。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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