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住建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4月20日,海南省住建厅向各市县发出通知,要求对全省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据介绍,清理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清理对象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各市县范围内已获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省住建厅还要求对有关项目进行全面统计,形成数据统计表上报省住建厅,并督促已批准预售但尚未开盘的项目在5月内一次性公布房源,进行公开销售。(记者 单憬岗 通讯员 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