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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审议并原则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1日   来源:陕西日报

    5月10日上午,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陕西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

    会议根据陕西省各市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考虑促进就业、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以及企业发展实际,决定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工资区每月从600元提高到760元,二类区从560元提高到680元,三类区从520元提高到630元,四类区从480元提高到580元,平均月增加122.5元,增幅22.7%。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按区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邮政条例》、《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都是陕西省确定的今年立法项目。会议要求,依据邮政法和陕西省实际,按照政企分开、加强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保障普遍服务的原则,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服务,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要针对保健用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界定保健用品的范围,细化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鉴于政府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有所调整,为使出租汽车管理更加统一规范,保障该行业稳定有序发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以上四个草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以来,陕西省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但部分项目投资减缓、进度不够理想。按照省委的决定,会议要求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对所联系的重大项目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也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如期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2010年度第五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以及人事任免事项。(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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