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举行的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出席会议的52名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绝大多数表示满意。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工作进行测评。
作为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一次探索和创新,从今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将就有关审议意见的处理落实情况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对省政府有关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票超过1/2才能通过。
“这是监督形式的小改进,却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大进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洪建新说,以前执法检查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府给个答复就行了。现在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果满意票数没有过半,就要发回去重新整改。“这种测评方式,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也促进了政府高效行政、依法行政,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去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在审议省政府相关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收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专题听取现代农业园创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等工作汇报;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及维护困难问题,省政府领导专程赴兰溪调研,决定增加省补助,以促进该项目加快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则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我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是满意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童芍素说,省政府既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又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很清楚。(记者 毛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