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至5月底,浙江已完成困难群众今年第一季度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共发放价格补贴3677.49万元,惠及79.3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今年一季度,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为4.2%,根据浙江省2008年底建立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当季度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按季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受益的79.3万名困难群众包括69.9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共发放物价补贴3235.94万元,另外,向9.35万名城乡其他困难群众发放补贴441.55万元。(记者 汪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