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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额完成2010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5日   来源:河北日报

    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组昨日(12月13日)抵达河北省,并于今天上午听取了省工信厅相关情况的汇报。2010年,河北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经过省、市、县逐级验收,列入国家计划的10个行业163家企业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及关键部件全部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2010年,国家下达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电力29.9万千瓦时、炼铁1000万吨、炼钢200万吨、焦炭126万吨、水泥867.8万吨、玻璃150万重量箱、铜冶炼1万吨、造纸35万吨、制革578.8万标张、酒精3万吨、印染1.2亿米。

    据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淘汰电力完成计划的130%,淘汰炼铁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18%;淘汰炼钢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73%,淘汰焦炭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00%,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51.4%,淘汰平板玻璃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316%,淘汰铜冶炼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300%,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01%,淘汰制革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00.8%,淘汰酒精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00%,淘汰印染落后产能完成计划的102.5%,关闭煤矿53处。另外,在国家计划外,淘汰化纤落后产能1万吨。

    自2009年10月份以来,河北省全部暂停了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生产能力的核准、备案手续。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对国家规定的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从严审批政策;对重点工业聚集区严格规划环评的推进和审批;对列入淘汰计划的行业,不完成淘汰任务,新上项目一律不批;严把土地利用计划关,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记者 吴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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