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电(记者朱峰、齐雷杰)记者9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按照河北省新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新政规定,今后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且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从而使城镇准入门槛大大降低。
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刘广英说,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城市基本落户条件,取消了需要具有稳定生活来源和稳定职业的条件限制,省内人员只要在河北县城以上城市购置住房,就可凭书面申请和《房产证》到房屋购置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的落户手续。
此外,“新政”还进一步放宽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人员进城落户条件,缩短了原来规定的进城人员需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时限要求。县城以上城市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或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就可凭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和完税凭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等相关证明,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进城落户手续,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将更简便快捷。
河北大幅降低城镇落户门槛 城镇人口5年后达4100万
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电(记者朱峰、齐雷杰)记者9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为积极引导已具备稳定就业和居住条件的省内农村人口有序转移为城镇居民,并广泛吸引河北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河北城市落户,这个省新近出台的户籍改革新政大幅降低城镇户籍门槛,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增加到4100万。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决定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人口向城市集中。河北省公安厅据此制定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对经营者或缴纳养老保险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河北省外高校毕业生以及无固定住所人员在河北省城镇落户条件大幅放宽。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刘广英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增加到4100万人,城市人口增加到2500万人;到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5460万人,城市人口达到3760万人,使河北城市化率先进入全国城市化发展先进行列。
为解除进城人员后顾之忧,河北省相关规定还明确,农民转移到城镇的,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各地还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全覆盖。针对一些地方要求落户者写“放弃低保承诺书”的做法,河北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落户手续时不得设立附加条件,申请进城落户办理过程也将由3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