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海省工商系统加大合同监管和服务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和跟踪服务,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经营活动监管、涉农涉牧合同跟踪指导等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拓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帮助中小企业和农牧民进行融资。通过拓宽登记主体范围,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经营者开展动产抵押登记进行融资,把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及农牧民现有的和将有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农畜产品进行抵押,为个体户、农牧业生产经营者增加更灵活的融资途径。通过拓宽抵押物登记范围,在原先开展机械设备等动产抵押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浮动抵押登记、存货抵押登、企业间的非融资性抵押、国外投资机构担保抵押等多种形式的动产抵押登记。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6份,帮助企业盘活资金98031.8万元。
二、以规范拍卖市场监管工作程序,帮助企业盘活闲置资产。从明确责任、统一文书、严格程序、跟踪服务,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更新企业名录、强化培训等方面着手,全面规范企业拍卖监管工作。为使每场拍卖会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的进行操作,省工商局派出监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拍卖师资格证明,宣布拍卖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杜绝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今年共现场监督拍卖9次,拍卖金额达4928.5万元。
三、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重点,开展涉农涉牧合同跟踪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或电话督导等形式,立足合同监管职能,强化跟踪服务,大力促进订单农牧业发展。特别加强了对涉农涉牧合同签约前(事前)、执行过程中(事中)和履行后(事后)的监督指导,把合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因纠纷给农牧民带来的损失。目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已指导174户涉农涉牧企业、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5户农牧民经纪人签订农畜产品购销合同2864份,跟踪服务涉农企业202户,指导检查涉农合同636份,调解涉农合同纠纷16.8万元,督促履行合同金额53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