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1日在邯郸市肥乡县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场会获悉,河北省将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力争互助幸福院今年覆盖河北省20%的农村,“十二五”末实现河北省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覆盖。
农村互助幸福院采取“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办院模式,由村委会利用集体闲置资产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建院,老人本着子女申请和本人自愿原则,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与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疗费用由本人和子女保障。院内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助。有关部门将结合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奖补办法,对农村互助幸福院按床位给予资金奖补,并组织开展培训、进行管理服务指导。
据悉,到2010年底,河北省老人总数已达1003万人,其中农村老人650万,占64.8%。解决农村老人尤其是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