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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养老保险转移信息系统平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4日   来源:辽宁日报

    今后,辽宁省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论是省内转还是跨省转,都将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

    3月2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底,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全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并将于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启用。辽宁省960余万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都将在这个平台上完成。

    负责人介绍,信息平台建好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原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主要靠参保人员自己跑,现在主要工作都由经办部门来做。原来办理转移过程中遇到问题,都要参保人员自己去沟通,如今都由两地经办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

    以前参保人员办妥养老保险转移至少要在两地经办机构来回跑两趟,全办完可能要用一个月甚至数月时间;如今按照新的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只要分别去一次两地的经办机构即可,最快有望在15个工作日内办完。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具体流程

    1.参保人员流动前,需到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2.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就业地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信息生成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上传到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记者赵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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