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甘霖出席会议并强调 加强合同监管 促进社会和谐
7月14日至15日,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合同工作取得的成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开创合同监管工作新局面。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履行合同监管职能是国家赋予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客观需要,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坚持“四个统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合同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吉林省副省长马俊清出席会议并致词。
甘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中心,按照总局党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进取、深入探索、建章立制,促进合同公平,保障交易安全,倡导企业诚信,在保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维护拍卖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至2010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调解合同争议近6万件,解决争议金额31亿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近3万件,违法金额59.6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和推荐文本7.2万个;指导43.5万户涉农企业与3279.7万户农民订立了3179.2万份农业合同,合同金额达2.04万亿元,合同履约率达98.7%;调解农业合同争议25.9万件、涉及合同金额21.4亿元,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916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2.3万件,担保主债权金额3万多亿元,企业融资金额2.9万亿元;办理各类拍卖活动备案17.2万次,现场监督5.6万次,查处违法拍卖案件508件,违法金额2.3亿元。截至2010年,全国各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累计已达13.3万户。
甘霖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持续开展整治“霸王条款”行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监督处理的规定。在各地工商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治理“霸王条款”行动极大地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树立了工商机关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甘霖强调,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合同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合同监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公众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强化合同监管是实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重要途径,要正确处理合同行政指导与行政强制的关系。
甘霖指出,下一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本着“意思自治与适度监管相结合、查处违法与提供指导服务相结合、事前防控与事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合同监管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更负责的态度、更顽强的作风,投身到合同监管工作中,在进一步加强立法立规上下功夫、在加强合同监管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合同行政指导上下功夫、在加大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力度上下功夫、在树立创新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要重点抓好深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广工作,强化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企业合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工作力度,加强拍卖监管工作,完善“合同帮农”工作,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甘霖强调,合同监管工作内容广泛,深入地影响着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对合同监管和服务工作有着强烈的期待。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增长,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会议对在合同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等14个单位、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合同科等110个基层合同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主任科员于卫平等170名合同监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讨论了甘霖的讲话,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吉林、北京、山西、上海、江苏等14个省(区、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加强合同监管方面的工作经验。总局市场司,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合同(市场)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