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贫富差距,工资“限高、扩中、提低”是关键。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后,重庆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实现每年一调。明年1月1日的调整标准,目前已着手测算调研。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行业内部收入不平衡、行业间收入差距悬殊现象较为突出,老百姓生产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受挫。
为此,近几年来重庆市着重提升职工工资收入,解决劳资矛盾。今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三档进行调整,第一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680元/月调整为870元/月,增幅为27.94%,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更好地实现工资与效益的合理增长,老百姓生活品质随GDP合理提升的目标,重庆市人社局表示,将与多部门协商,积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上年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工资的30%,每年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把工资最低线纳入常态化调整之中。年度新标准将统一从每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负责人解释,除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外,还将通过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等手段,建立职工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高管薪酬“三挂钩”,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比如,将在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力争今年内70%的建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记者 文晶 实习生 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