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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审议原则通过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送审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5日 10时37分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11月4日下午,浙江代省长夏宝龙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送审稿)》。

    会议指出,“十一五”以来,浙江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社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十二五”时期,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进社会事业新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难有所助,增强社会活力,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确保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求,把公平正义普惠均衡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取向,把社会体制改革作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把支撑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作为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围绕优先发展科教事业、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社会安全、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等主要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全面推动浙江省“十二五”时期社会发展。

    编制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是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一项开拓性工作。会议强调,“十二五”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把社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人才支撑、努力营造氛围,确保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就,让浙江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会议还审议了《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送审稿)》和《在浙江省开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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