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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大物价调控力度确保市场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1日 10时32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针对冬季天气逐渐转冷,以及受未来“元旦”、“春节”节日消费增长等因素影响,宁夏市场物价将面临的严峻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控价措施,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据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监测数据显示,10月,在自治区牛羊猪肉及6种蔬菜限价销售等各项控价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我区居民价格指数涨势逐步得到遏制,同比上涨6%,退居全国第八位;其中城市上涨5.6%,农村上涨7.1%。环比上涨0.2%,居全国第13位。

    10月份7个指数市县的监测显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6%的只有银川市为4.9%,其他六市县依次为石嘴山市7.2%、固原市7.1%、平罗县7%、吴忠市6.8%、海原县6.8%、中卫市6.3%,均在6%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继续加强冬季温棚蔬菜生产,组织好猪、牛、羊、禽的适时存栏和出栏;加大节日市场投放,保障市场供应。深入开展“百日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重点加强批发市场、社区直销店和大型商场、超市价格监管,对部分价格畸高的商品开展成本审核,依法从严查处变相涨价、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额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月及时发放困难群体和高校、中职院校学生食堂补贴资金等方面加大物价调控力度,同时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对超过控制目标指数较多的市县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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