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按照“民生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中央补助投资,支持建设了一大批民生项目,进一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上学、看病、饮水、用电、出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自治区发改委从资金支持和监督管理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民生工程高效、高质建设。
在投资支持方面,合理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解决民生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提高安居富民、廉租房、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对特殊困难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了地方政府投资配套。为保障“财力”,自治区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对口援疆规划和项目对接,统筹协调好援疆民生项目、资金的范围、方向和建设计划,确保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与对口援助资金相互衔接、捆绑合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截至10月底,累计落实国家补助投资297.5亿元,80%以上投向民生领域建设。仅在定居兴牧水利工程中就落实国家补助资金4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
在监督管理方面,自治区发改委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对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即来即办,不拖不压,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限,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在民生工程投资安排上着力体现“四个倾斜”原则:向农村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倾斜;向解决房、水、路、气、电等突出民生问题倾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的引导作用,优先配套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建设。
同时,将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着眼于缓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加快重大水利工程、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电力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设施及配套管网及“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记者钟秀玲、实习生郭凤英)